(2015年8月24日)
再好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扎实的基层实践,才能逐渐从“理念”“制度”变成“现实”。这里的“基层”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基层政府部门,二是公众
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树立“六大理念”,秉承“六个坚持”,构建“八项基础性制度或体系”。《方案》无论是在理念层面还是在制度建设层面,都堪称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里程碑。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规定,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再到此次的《方案》,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已经逐渐从“理念”“政策”层面,深入到“具体操作”层面。
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应当为具体的实践扫除理念、方向、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领域,存在着重监管权轻所有权的问题;在环保的体制领域,存在着“九龙治水”“水里和陆地的不是一个部门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不是一个部门管”等问题;在管理手段方面,存在着重政府主导的强制手段,轻调动公众参与和经济激励的问题;在执法地域方面,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等等。此次《方案》提出的“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显然是对症下药。长期以来严重束缚我国环境保护成效的诸多体制机制问题有望获得解决。
再好的顶层设计,也需要扎实的基层实践,才能逐渐从“理念”“制度”变成“现实”。这里的“基层”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基层政府部门,二是公众。如果不提升这两者践行生态文明的能力,顶层设计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当前,负有生态文明建设职责的基层政府部门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方面,都与贯彻执行顶层设计所需的条件存在较大的差距,既难以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也难以实现公众的期待。例如,长期以来农村环保工作之所以成效不彰,主要原因就在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因此,落实“顶层设计”提出的治理目标和规定的考核指标,就要为实际执行部门提供实现目标所需的各种资源,而不能寄希望于“又让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此外,鉴于政府部门掌握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必须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以弥补政府执法力量的不足。《方案》提出建立“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显然也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每一个人的利益,如果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其成效必将更加显著。当务之急,是尽快推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让公众可以在政府部门出现不作为或者滥作为时,挺身而出维护法律的尊严。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期待已经从过去的“盼温饱”“求生存”转变为现在的“盼环保”“求生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方案》,可以说正当其时。拿出与当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同的力度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才能更及时、有效地满足人民的期待。
上下同欲者胜,与民同利者兴。我们相信,在以《方案》为代表的顶层设计的指引下,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一定能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