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最新动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四川在线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

为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市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森林草原火灾通告如下。

一、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成都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遇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及“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除城市市区以外,森林、林地、草坡及其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未开发原始林区、飞播林区、国有林场,以森林为载体的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为成都市森林草原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林区边缘50米内,严禁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草、点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一切形式的林区野外用火;各地必须停止对一切林区生产用火的审批,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林区单位、农户的生活用火要严格管理,严防失火。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森林、林木、林地、草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和管理范围内承担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镇(街道)要履行野外火源管控属地管理责任,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护林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劝阻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六、要始终把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扑火规律,坚持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新闻多一点

全省消防部门发布清明节防火温馨提示

清明节既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奠节日,人民通过祭祖和扫墓,表达浓厚的思孝亲情。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全省消防部门向社会发布清明节防火温馨提示,与您携手防火共度平安清明。

清明节山林祭祀时要注意哪些消防问题?

在山上或者其他树木多的场所祭扫时,不宜动用明火,禁止吸烟、烧香烛、烧纸钱和燃放鞭炮,防止大面积的火烧连“林”。

清明祭祀时,发生火灾应该怎么办?

在扫墓祭拜结束后,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再确认余火完全熄灭不会复燃后才离开,如果发现火灾,应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还要及时拨打119报警。

清明节为什么是火灾高发期?

一方面天气转暖,气温日渐升高,枯草干燥,天气多风,为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提供了自然条件。另一方面,清明时节祭祀活动多,在荒芜的山野里点香烛、烧纸钱,容易引燃枯草,引发火灾,人走之后留下的余烬,在风力作用下,也容易“死灰复燃”。

清明节严禁在哪些地方祭祀?

严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燃气管道旁、汽车旁、化粪池边、高压线下、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等区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清明节祭祀时,最佳祭祀时间段?

扫墓尽量选择上午时间,因为下午13时至16时是火灾易发时段,一旦起火烟尘大,能见度低,会给扑救带来困难。

为什么清明节发生火灾不易熄灭?

因为清明节正是春季到来之际,气温日渐升高,枯草干燥,天气多风并且风势较强,不利于火灾的熄灭。

清明节文明祭祀方式有哪些?

建议尽量选择献花、祭拜、上网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同样也能表达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牵挂,又可避免意外发生。

同时,四川消防还对疫情期间祭祀发布防火要求,希望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三点防火要点:

1、“爱护环境,文明祭祀”,请大家尽量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悼念先人。

2、家长带孩子扫墓时,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防止火烧连“林”。

3、祭祀烧纸钱时,注意远离人群居民住宅。逆风逃生,切勿顺风而逃。文明祭祀,遇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版权所有: CopyRight 中共成都市委老干部局 蜀ICP备15034785号

技术支持:六合远教(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400-028-2010 cdycjy@126.com

访 问 量:

本站声明:本站资源仅限于内部交流学习,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