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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规范城镇居住小区(院落)防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成都发布

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26次(扩大)会议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为积极适应疫情发展形势新变化,筑牢社区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做到城镇居住小区(院落)防控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城市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小区(院落)防控管理,采取更精细化的防控措施

(一)做好出入口管理。原则上小区(院落)人行、车行分别只保留1个出入口,居住人数较多、出现出入口人员密集等情况的,应根据实际需求适度增设出入口、增加工作人员。落实24小时轮班制度,每个入口应安排2名以上物业(保安)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或志愿者,负责检查进出人员戴口罩情况,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小区(院落)应依托“天府·健康通”平台,有序实施人员出入管理。

(二)落实排查登记。对居住小区(院落)的所有市外新返蓉人员(含租住户),社区必须坚持第一时间入户走访排查,结合入口管理,严格落实“四问四登记”,坚持“一户一档”做好台账。“四问”即一问清楚从哪里来、是哪里人、经过哪些地区,二问清楚是否去过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最近14天去过哪些地区、城市,三问清楚是否与已确诊和疑似人员以及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四问清楚本人及家人是否有身体异常。“四登记”即外地返蓉必登记、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返蓉必登记、与已确诊和疑似人员以及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必登记、身体异常必登记。

(三)规范外来人员出入。对“无接触式”生鲜售卖人员、维修人员、快递员、房产中介等服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从业人员,只要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0号文规定的健康证明、《健康情况申报卡》《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等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相关凭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等上述5类形式健康证明之一,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经体温测量正常的,允许快进快出开展相关服务,避免与业主出入交汇聚集。

(四)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服务管理。对14天内有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建立完善观察人员信息台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每日按时进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观察人员健康情况。社区应协调安排小区(院落)党组织、网格员、物业机构、居民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实施专人负责、专人服务、责任到人,对观察人员实施硬管控,每天随时了解观察人员动态,对擅自离开观察场所的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违返相关法律法规的,可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同时主动为观察人员提供代购生活用品、送餐、代办事务等必要生活服务。

(五)强化身体异常人员管理。社区对有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身体异常人员,及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排查诊疗;对其他人员有身体异常现象的,及时劝导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要建立身体异常人员信息台账,并做好动态跟踪,掌握后续处理情况。

(六)做好困难人群关爱。对小区(院落)居住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人群,允许14天内无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无接触史的子女或特定照护人,在做好登记备案、测量体温正常的情况下,进入小区(院落)探视照顾,体现人文关怀。

(七)抓好公共场所管理。对门卫室、楼道、楼梯间、电梯厅、电梯轿厢、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快递点、垃圾房等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对小区(院落)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定人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暂停开放小区(院落)老年活动室、日照中心、文体活动场所,暂停开展社区社团等活动。对小区(院落)居民扎堆聚集、宴请聚餐等行为及时劝阻。

二、严禁层层加码,小区(院落)不得采取以下过度过激行为

(一)擅自限制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0号文规定的健康证明、《健康情况申报卡》《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等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相关凭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等上述5类形式健康证明之一的返蓉业主和租住户进出小区(院落)。

(二)未经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擅自封闭小区(院落)、单元、楼层、住户等区域。

(三)对业主和租住户非法收取防疫保证金、押金等相关费用。

(四)其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过度过激行为。

三、坚持依法依规、宽严适度,切实抓好小区(院落)防控管理

(一)强化依法管理。各区(市)县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防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要及时化解,依法依规处理处置,防止舆情产生。

(二)强化精准施策。各区(市)县要坚持科学防疫,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适防控措施,及时规范小区(院落)疫情防控工作。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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