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持续深化“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计划”,近日,重庆市委老干部局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工作。
注重用心用情,进一步深化认识。《办法》强调,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工作要坚持雪中送炭、公开公正、精准高效的原则,紧盯老同志最紧迫、最直接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带着敬重、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帮扶工作,让老同志的特殊困难得到及时纾解,让真正困难的老同志得到有效帮助,让困难老同志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更好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注重精准精细,进一步优化措施。《办法》规定对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医疗费自费金额较高等6类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困难帮扶。针对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需求,灵活运用经济资助、社会救助、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实施精准帮扶,有针对性的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对特别困难的离退休干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特事特办。
注重高质高效,进一步细化流程。《办法》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工作,认真做好帮扶对象筛查、资料审核、困难对象申报、落实帮扶措施、资料归档等工作。市委老干局要根据老同志特殊困难情况和工作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科学确定帮扶对象、帮扶方式和帮扶标准,规范申报、审批、实施、检查评估流程;要加强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